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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油用户评论规则

2021-12-13 05:51  来源:团油  作者:团油

团油用户评论规则:
您在使用团油的评价功能前,应当仔细认真阅读本《团油用户评价规则》中的全部内容、《团油用户服务协议》、《团油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政策》(以下合称“服务规则”)的内容(特别是其中以黑体字标示出的关于团油、用户重大权益的规则,该等规则可能涉及相关方的责任免除或限制、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条款,请您重点阅读)。

如您通过团油使用评价功能,即视为您已阅读并自愿接受本规则及服务规则所有内容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规则及/或《团油用户服务协议》及/或各项服务规则的任意内容,请勿通过团油旗下任何产品账号使用评价功能。

本规则的签约各方为提供评价技术服务的团油的实际运营主体(以下统称“团油”)、通过团油发布或展示产品/服务信息的商户以及评价功能的使用人(下称“用户”或“您”或 “评价人”)

第一章 概述
一、为促进用户作出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进而为其他用户的消费决策和经营提供参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方针、相关监管机关要求及/或指示和相关服务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团油平台项下的所有用户和加油站(“商户”)。
三、本规则与《团油用户服务协议》文本内容存在冲突之处,以时间上最新发布的内容为准,发布时间相同的,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有待明确、存在歧义或未规定之处均以《团油用户服务协议》中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定义
四、评价:指用户在订单交易完成后,可以对交易的订单进行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评价包括用户对交易订单中的商品评价、服务评价。
五、商品评价:指用户针对订单交易订单给出的评分、评论等内容;用户可以在订单完成后30日内对该笔交易订单进行评价。
第三章 评价管理及处理
六、用户通过团油发布的评价内容系用户的个人消费体验,而此类体验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性和高度主观性,用户需对自己的评价内容全权负责,确保个人评价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因此,团油原则上充分尊重用户发布的评价内容,除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其他平台规则对评价内容违规情形进行必要处理外,不会任意进行删除、屏蔽、修改。但为了确保评价体系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真实性,团油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对违法违规侵权评价、恶意评价、不当评价、抄袭/雷同评价、炒作评价等破坏评价信用评价体系、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七、团油将根据用户消费体验、商户经营及平台运营需要,调整评价的开放或计算逻辑。
八、团油有权处理存在或可能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违反国家政策方针或违反相关监管机关要求及/或指示内容”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政治敏感、淫秽、色情、暴恐、赌博、暴力威胁、反政府言论、破坏社会稳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格权等内容的评价,或存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内容的评价,或含有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内容的评价,或含有电脑病毒、木马等可能导致电信服务中断或设备损害等内容的评价。
九、评价人以谋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为目的,通过贬低、误导、捏造、哄抬等方式给予商户评价的或评价人与商户存在其他利益纠纷关系而给予商户与事实不符或损害公众对商户信赖的评价的,构成恶意评价。团油有权自主判别恶意评价,并对其予以处理。“恶意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敲诈勒索类恶意评价:指评价人对商户、平台或相关服务人员等密切相关方使用恐吓、威胁、要挟或利用平台会员身份明示/暗示的方式,通过平台给予商户以损害商户在平台中的名誉等为目的的虚假、不合理评价的方法,意图或迫使商户或相关人员给付额外财物或输出不合理利益的评价,构成敲诈勒索类恶意评价;
2.诽谤诋毁类恶意评价:指评价人采取诽谤、诋毁等手段,影响商户信誉,损害公众对经营主体的信赖,降低商户产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构成诽谤诋毁类恶意评价;
3.本规则、团油评价规则细则及其他服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恶意评价;
4.其他团油认为不利于评价体系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的评价。
如团油发现评价人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一恶意评价行为,或商户向团油投诉评价人存在恶意评价行为且提供了相关证明文件的,团油有权对评价人的相关评价暂做屏蔽处理,评价人可向团油提供其不存在恶意评价行为的证明文件,经团油判断无误的,可对评价人的该等评价做恢复处理。
十、评价内容中包含污言秽语、涉及他人隐私信息、广告信息、灌水刷分、误导性内容或与商品或服务无关等无实际意义信息、低俗及其他有违公序良俗、有违社会道德规范的信息,或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或不当引导的评价内容,构成不当评价。团油有权自主判别不当评价,并对其予以处理。
十一、引用他人或他处图片、文字的评价信息,超出合理限度,构成抄袭/雷同评价。团油有权自主判别抄袭/雷同评价并对其予以处理。团油有权处理涉嫌参与炒作行为而发布的评价信息。
十二、炒作评价是指商户/用户通过金钱、利益交换或情感要求等方式要求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亲属、朋友、员工或商业机构等,下同)或通过第三方账户发布不实的好评或者针对同行竞争对手发布不真实的评价,以及其他商家炒作性质评价等。
十三、团油有权处理以牟利、套现、获奖、攻击等目的发布的评价信息。
十四、针对前述违规行为,团油有权对上述评价内容采取删除或屏蔽等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团油将视情形对评价人采取警告、要求进行身份验证、或禁止评价、取消 VIP 等级等处理措施。
十五、用户/商户可通过团油评价违规投诉/申诉渠道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投诉。
十六、用户发布评价信息的评价对象与当前被评价商户明显不符,或者团油有理由认为该等评价内容系指向另外商户的,该评价继续存续在当前评价商户中有损评价公正性、真实性、客观性的,在经用户确认后,团油有权将该评价信息迁移至最相关的商户下予以展示。若用户拒绝迁移的,团油有权将该评价内容暂作屏蔽或删除处理。
十七、团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中立的立场自行对相关评价之合法性、正当性、恶意与否进行判定,用户认可团油有权行使该判定权,认可平台对评价信息采取的处理措施以及对评价人作出的处罚决定。您理解并同意,在评价内容及/或评价人处理及/或评价投诉、评价人与商户等主体间的争议调处服务中,团油的相关评审员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包括您在内的各方提交的评价内容及/或凭证进行判断。因此,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您同意对团油的评价内容处理决定、评价人处理决定、评价投诉处理决定以及争议调处决定等均予以免责。
第四章 附则
十八、团油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调整本评价规则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用户及商户公示。
十九、用户及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团油有权酌情处理。但团油对用户及商户的处理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用户及商户在团油旗下所有产品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团油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二十、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您所作的任何评价内容、陈述及您提供的任何凭证都可能作为证据用于法庭诉讼程序。您提供的任何虚假、误导或不准确的信息都可能导致您的相应法律责任。用户及商户违反本规则给团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如您对本规则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团油客服部门。

您理解并同意,团油将根据《团油用户服务协议》的约定,对本规则不时地进行修改更新。修改更新内容的发布和实施均适用《团油用户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若您不同意对本规则内容所作的修改,则应立即停止使用团油下各产品的评价功能。若您继续使用,则视为您同意遵守变更修改后的规则内容。